河南农业大学理学院文件
院政教〔2019〕1号

各系、中心、院直各单位:
根据《河南农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学实施办法(修订)》(校政教〔2018〕34号),理学院成立了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河南农业大学理学院接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考核和录取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南农业大学理学院接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考核和录取办法》
理学院
2019年1月4日
2019年1月4日
附件
河南农业大学理学院接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考核和录取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发展特长,依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充分体现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转专业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与考核择优的原则进行。第二章 申请条件和办法
第三条 申请转专业的本科生在其第一、第三学期末可以提出转专业申请。
第四条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其中条件(四)、(五)符合其一即可):
(一)符合《河南农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学实施办法(修订)》(校政教〔2018〕34号)的本科生;
(二)申请转入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网络信息技术)专业的学生必须已经修读《高等数学课程》,成绩不低于60分。如申请学生在中学期间取得过相关科目的优异成绩,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申请转入应用化学、应用化学(生物应用方向)专业的学生必须无色盲症,且已经修读《普通化学》或《工科大学化学》以及《基础化学实验》课程,成绩不低于60分。如申请学生在中学期间取得过有关化学方面竞赛的优异成绩,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品行端正,没有任何违法或违犯校规校纪的记录。
(四)对拟转入专业有一定特长的学生;
(五)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确认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学生。
第五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一)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的学生;
(二)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
(三)应予以退学处理的学生。
第三章 工作流程和审核程序
第六条 学院成立由院党委书记、院长、教学院长、党委副书记、团委书记、教学秘书等组成的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郑先福
成员:徐翠莲 李兴旺 路玲 潘振良 李辉 李鑫 谢黎霞 张淑利 孙丽婷
第七条 转专业学生申请与审批,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公示理学院各专业的审核规则,并接受学生咨询;
(二)接受学生申请,并审核申请材料,根据学校时间进度,学生填报申请表格。学院教学办公室对所有申请学生材料进行初选审核,接受符合学校有关规定的学生申请;
(三)组织面试。面试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安排。
(四)汇总并公布结果,决定拟录取转入学生名单。根据申请学生下列两个方面表现,综合评定。(1)大学课程成绩,特别是所申请专业的相关课程的成绩;(2)面试成绩。学院考察审核后,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由学校最终审定并公布相关专业录取名单。
(五)经教务处批准后,转专业的学生由学院统一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同时通知院办、团委办理其他手续。1周内不报到者学院视为自动放弃。
第八条 转入名额规定
经学校批准后,转入专业学生总数不多于该年度本专业招生总人数的30%。
第四章 转入专业学生的学习安排和学分转换
第九条 学生进入新专业后,严格按照新专业教学计划进行学习,未修过或已修过但未达到转入专业要求的课程应补修。所修课程符合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者,其成绩在新专业中予以承认,不符合要求者则作为选修课计入档案,并记入平均学分绩点。
第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院负责解释。

河南农业大学理学院 2019年1月4日印发


附件1:
河南农业大学理学院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额分配统计表
学院(盖公章): 组长签字: 时间: 2019 年 1 月 4 日
序号 | 学院 | 专业 | 年级 |
该专业年级 现有班级数 |
该专业年级 现有在校学生数 |
拟接收转专业 学生数 |
1 |
理学院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2017级 | 2 | 58 | 10 |
2 |
理学院 | 应用化学 | 2017级 | 2 | 59 | 10 |
3 | 理学院 | 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应用方向) | 2017级 | 2 | 57 | 10 |
4 | 理学院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网络信息技术) | 2017级 | 2 | 62 | 10 |
5 | 理学院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2018级 | 4 | 119 | 20 |
6 | 理学院 | 应用化学 | 2018级 | 4 | 121 | 20 |
7 | 理学院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网络信息技术) | 2018级 | 2 | 60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