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复试录取是高校高层次人才选拔的关键环节,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河南农业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在确保安全性、科学性、公平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坚持立德树人、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科学优化复试环节,规范实施复试管理,深入推进 信息公开公示,努力提升高层次人才选拔质量,确保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在确保安全性、科学性、公平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坚持立德树人、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科学优化复试环节,规范实施复试管理,深入推进 信息公开公示,努力提升高层次人才选拔质量,确保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的具体过程进行组织实施。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的具体过程进行组织实施。
(二)监督小组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及巡视检查,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及巡视检查,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三)资格审查小组
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复试考生进行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小组
负责组织复试具体考核选拔工作。
负责组织复试具体考核选拔工作。
三、复试
(一)复试形式
我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进行。
(二)复试分数线
初试成绩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

(三)复试名单(附件 1)
(四)复试安排
凡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须于 2024 年 4 月 1 日上午 8:30-9:00到文化路校区 18 号楼 301 会议室参加资格审查。
笔试时间:2024 年 4 月 1 日上午 9:00—12:00。
笔试时间:2024 年 4 月 1 日上午 9:00—12:00。
地点:文化路校区 18 号楼 301 会议室
面试时间:2024 年 4 月 1 日下午 14:00 开始。

(五)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交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注意:资格审查现场提交的所有材料需要提前扫描打包压缩后在参加资格审查之前发送到指定邮箱 hnndlxyyjs@126.com)
1.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身份证(正反面);
2.身份证(正反面);
3.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6. 考生本人手签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 2);
7.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附件 3);
8. 其他能够证明自己能力的材料。
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复试内容
第一阶段:
1.笔试(满分 150 分,时间为 3 小时)
笔试科目为招生专业目录中指定复试科目,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论述分析问题能力。
2.面试(满分 100,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
外语能力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以及听力和口语表达能力。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第二阶段:
1.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综合文化素质考核主要是对考生过往参加美育、体育及劳动教育等情况的过程性考核。在复试期间,学院采取“函调”的方式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填写《2024 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附件 3)。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心理素质考察
学院可结合实际情况对考生加强心理素质考察,考察结果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七)复试成绩及总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满分 250 分,复试成绩计算公式: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满分 150 分,面试满分 100 分。
2.复试笔试成绩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复试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总成绩计算时,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折合为百分制后,按相应的权重相加为总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40%。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500 分)/5×60%+复试成绩(250 分)/2.5×40%。
四、拟录取原则
1.严格依据总成绩在相应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排名(排名依据考生总成绩确定;考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次依据初试总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确定排名)、招生计划、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结果公示。学校审批后 发放拟录取考生调档函。
2.拟录取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研究生院、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在被录取前需与我校研究生院、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拟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入学时间以学校文件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按照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6.拟录取的研究生入学后 3 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体检(含推免生)
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考生统一在开学后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要求处理。
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考生统一在开学后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要求处理。
六、信息公开
1.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结果、调剂办法及缺额等相关信息。
2.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专业、学习形式等信息)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备注说明。
咨询电话:0371-6355 8881(工作时间)
举报电话:0371-6355 8569(工作时间)
七、具体要求
1.严格执行学校招生政策。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机制。依据招生管理规定,如复试中出现突发状况,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政治思想道德及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考生本人须签写《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 2),承诺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
5.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6.复试命题严格按照我校招生考试相关规定执行,命题人员须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7.复试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
八、其他
本方案由理学院 2024 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学校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执行。
附件1: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附件2: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3:2024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
附件2: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3:2024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
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