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教学改革工作要求,根据《河南农业大学关于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的指导意见(试行)》(农大教〔2022〕8号)的文件精神与河南农业大学理学院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依照“志愿优先、绩点排序”原则,对2023级化学类进行了专业分流,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4日— 4月29日
公示期内如对专业分流结果有异议的,可反映给学院纪检委员李丹,电话63558569,或学院党政办公室,电话63558881。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4日— 4月29日
公示期内如对专业分流结果有异议的,可反映给学院纪检委员李丹,电话63558569,或学院党政办公室,电话63558881。
河南农业大学理学院
2024年4月24日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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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化学类专业分流结果 |